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攀枝花学院电工电子实验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的实验室安全管理,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,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实验室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,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拟进入中心各类实验室学习、工作的教师、学生及工作人员。
第三条 所有拟进入中心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,经培训考试合格
后方可进入。
第四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具体落实,包括:
(1)组织本实验室所有拟进入人员的安全培训学习及考试。
(2)建立安全准入人员档案,严禁无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、学习。
(3)要求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。
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:
(1)实验室通用安全知识:如实验室规则、个人防护装备使用、紧急疏散等。
(2)消防安全知识:如火灾预防、灭火器材使用、逃生技巧等
(3)专业性安全知识:根据实验室特点,涵盖电气安全、化学品安全、仪器设备安全等
第六条 师生可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在线学习功能、攀枝花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或
其他指定渠道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。
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采用在线考试形式,考试内容随机生成。
第八条 学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应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完成。研究生需经自主学习并考试通过后,由导师签字确认,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,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。
第九条 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中心或实验室负责人许可,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,且在实验室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心所在学院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如有与国家、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准入政策、法规相抵触的,按国家、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电工电子实验中心